背景:80后成“蜗婚”主力军
多年前,如果某对夫妻离婚了,但不离家,原因或许是为了瞒着孩子,不想让孩子受到伤害;或者是夫妻二人一时冲动离了婚,还抱有复婚的念头,同住一个屋檐下。如今,在80后的离婚群中也出现了这样一个现象:他们有的离婚不离家,原因只是迫于高房价,都不愿意放弃现有的这套住房,有网友称此为“蜗婚族”。在某论坛中,有网友发帖称《俺是比“蜗居族”更惨的80后“蜗婚族”》,帖子主人公称虽然两人离婚了,但是仍然“蜗居”在一起,仍旧一起还贷款。并且,把房子平均分成两部分,卧室一人一间。基本上可以说是和男女“合租”一个性质了,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共有房子的产权!此帖引起更多80后的感叹,有人感言,在高房价的压力下,离婚也离得不彻底。也有人感叹:我们不怕做“蚁族”,不怕“蜗居”,怕的是不清不白的“蜗婚”。
情感专家:定好规则,避免新矛盾
广州市微酸婚姻首席指导师王子夜指出:离婚没离家,双方还在同一屋檐下,衣食住行有诸多连接,可能会导致在经济上、生活空间上有很多瓜葛。这种状态,同样会导致在感情上的“不完全离婚”状态,尤其是对被动离婚、感情上还没完全走出来的那一方,这种状态会让他(或她)久久进入不了已离婚的状态,还停留在妻子或者丈夫的角色里。
“我认为蜗婚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双方再恋再婚都造成了影响,在这种复杂的状态下,新的恋爱的信任关系不容易建立。而看到前妻或者前夫有新的异性伴侣,一方也可能会有不平衡的心态和举动。”
如何解决“蜗婚”中这些问题?她建议道:“首先,除非万不得已,否则尽量不要蜗婚。双方若不得已选择了‘蜗婚’,最好在以上的问题上都订好规则和公约,比如:经济上的承担约定,空间使用上的约定,对对方新的情感关系的态度的约定等等,双方用客观冷静理性的态度对待新的关系形态,适应和转换到新的身份当中去。如果再恋爱的话,和对方讲清楚你的真实情况,真诚沟通,获得对方的理解和信任。”
经济账,有法算
“最好在离婚前把双方的所有经济联系做个公道裁断,如果双方对于住房的分配不能协商解决,可以诉诸法律。” 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曾祥明律师建议道。他指出,按照《婚姻法》的规定:如果房子是婚前买的,房产证上谁是所有人,即使离婚后,房子也是属于所有人,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,如果是双方所有,则可以按照当初承担的比例来分;如果是婚后的,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,夫妻双方均享有一半的权益。有时可能是男方女方父母付的首付,从婚姻法的角度讲,这种属于赠与关系,可从总房款中取出当初的数额还给父母,剩下的平分。
如果双方确实已没感情,也没有复婚的可能,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把房子卖掉,按照当初承担的债务享受应有的利益。具体来说,当初各自父母承担了多少,现在归还多少,然后根据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双方平分。还可以考虑双方都搬出去住,将现有的房子出租,双方共同收租,但这个过程中也会产生很多麻烦,比如,租客将租金交给谁,房子有问题谁来维修、承担责任等等,所有细节双方必须制定一个详细的解决方案。也可以考虑一方搬出去住,另一方付给其房租,直到新的协议成立为止。” 曾祥明律师建议道。